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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本主义复辟,并不一定要通过反革命政变,也不一定要通过帝国主义的武装入侵,它还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国家领导集团的蜕化变质来实现!

转载:《用GDP评价建国头30年建设成就的几个问题》作者:李强

GDP评价建国头30年建设成就的几个问题

当代中国研究所 李强

目前﹐党史和国史学界在评价某个历史时期尤其是经济发展时﹐日益使用和重视的一个指标就是国内生产总值﹐英文简称为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但是﹐GDP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指标﹐其中的某些概念和方法与人们通常的认识并不一致。因此﹐简单的用GDP评价某个历史时期﹐常常会带来一些问题﹐特别是用GDP评价建国头30年﹐问题更多。这是因为﹐GDP是为评价市场经济(商品经济)而设计的指标﹐用来评价计划经济(产品经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出现低估和失真的情况。

一﹑两种本质不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国民经济核算有两种基本的体系﹐分别是MPS和SNA。MPS是基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而建立起来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称为物质产品平衡体系﹐简称MPS(The Sy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s)。20世纪90年代以前﹐这种核算体系在苏联﹑东欧﹑中国等计划经济国家广泛使用﹐其主要指标是社会总产值(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SNA是基于凯恩斯的所得~支出方法﹐经过斯通(Richard Stone)和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改造而建立起来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称为国民经济账户体系﹐简称SNA(The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这种核算体系广泛使用在美英等市场经济国家﹐GDP是SNA核算体系的一个核心指标。
MPS和SNA的区别很多(具体区别见表~1)﹐但本质上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差别所致。MPS理论认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只有物质生产才创造价值﹐社会产品是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的有用成果﹐非物质生产部门如文化教育﹑卫生医疗﹑公共事业﹑住宅管理﹑生活旅游等部门提供的各种服务﹐或者是没有经过人类劳动过滤的物质资源﹐或者虽然经过人类劳动﹐但却没有形成物质产品或是家庭的自我服务的劳动成果﹐都不算是社会产品﹐其收入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中形成的﹐因而不计入社会生产的总量。从使用价值来看﹐社会产品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三大部门的产品构成﹔从价值来说﹐社会产品由产品进入消费领域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来决定﹐因此还必须把商业与货物运输部门的增加值计算进去。所以﹐社会产品的范围不仅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三大部门﹐同时也包括商业和运输等部门的活动成果。
SNA理论认为﹐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共同创造价值﹐劳动创造工资﹐资本创造利润﹐土地创造地租﹐不区分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认为一切商品的生产和劳务的提供都是生产。根据这个理论﹐GDP是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生产活动包括货物的生产和服务的生产﹕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它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自有住房[1] 和付酬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或个人服务的自给性生产。
表~1﹕国际上两大核算体系的比较表

 

MPS体系

SNA体系

产生形成

源于苏联20世纪30年代初步形成

源于英国19世纪30年代初步形成

形成标志

1971﹑1977年的国民经济平衡表体系

1953年国民账户体系及辅助表

适用国家

计划经济国家

市场经济国家

核算范围

物质生产部门

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部门

核算形式

平衡表

账户矩阵表

核算方法

统计方法﹑单式记账法

会计方法﹑复式记账法﹑数学模型法

核算内容

实物核算

资金核算

主要指标

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

国民收入﹑GDP﹑GNP

核心指标

国民收入

GDP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经验﹐也由于当时我国非物质生产所占比重较少的实际情况﹐我国实行的是MPS体系。改革开放以后﹐非物质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事业等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需要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以便制订正确的服务业发展政策﹐协调各产业部门健康发展﹔同时﹐由于与西方国家交往活动的增多﹐需要与西方有关发展状况进行经常性的大量的比较。在这种情况下﹐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在继续开展MPS核算的同时﹐逐步研究和开展SNA核算。90年代初﹐由于苏东剧变﹐实行MPS的国家急剧减少﹐SNA成为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联合国和其它国际机构也不再提供MPS数据。根据这个具体情况﹐我国在保留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划分的同时﹐开始实行SNA核算。
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国放弃MPS而实行SNA﹐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具体的历史条件决定的。而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只是因为MPS从理论到实践都是错误的﹐所以才改用SNA。[2]
从理论上讲﹐MPS关于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划分﹐恰恰是它优越于SNA的地方。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理论告诉我们﹐只有物质生产才创造新价值﹐非物质生产只能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才能存在和发展。如果物质生产的份额低于非物质生产的份额﹐非物质生产就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不可能持续存在与发展的。在SNA体系中﹐对不生产商品的劳动部门﹐是以统计这些部门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和固定资产虚拟折旧作为增加值的。但是﹐根据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划分﹐这些部门劳动者的工资并非来源于该部门的经营性收入﹐追根究底﹐是社会的商品生产部门净收入的一部分转移过来的。从西方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表象上看﹐这种转移的非物质生产部分要大大超过物质生产部分﹐似乎可以说明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划分是错误的。事情当然不是这么简单。这种现象只是说明﹕第一﹐西方发达国家正在进入经济“空心化”﹐这是资本主义经济正在走向衰弱和腐朽的证明﹔第二﹐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理论不能简单地﹑无条件地搬用到实践中﹐因为﹐在存在阶级和国家的历史条件下﹐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历史形成的对他们有利的国际价格和国际分工获取超额利润﹐通过这种国际收入转移﹐在本国物质生产比较小的份额下﹐维持本国非物质生产较大的份额。[3] 因此﹐落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只有通过物质生产的发展﹐打破历史形成的对它们不利的国际价格和国际分工﹐才能避免被剥削和被边缘化的命运。
现在有一些学者简单地用以GDP为核心指标的SNA理念去评价建国头30年的发展﹐如认为﹐当时我们对非物质生产重视不够﹐应该采用“比较优势”而不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可以外贸立国而不必建立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等等﹐这些看法是不适当的。

二﹑1952~1977GDP数据的推算及其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在80年代中期才开始研究和试算SNA﹐所以﹐现在大家所使用的1952~1978年GDP数据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统计数字﹐而是在国民收入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其它相关历史数据推算而来的。
由于GDP的核算范围大于MPS的国民收入范围﹐因此﹐推算出来的GDP通常要大于MPS的国民收入。表~2反映了其它国家按此口径计算时﹐GDP与MPS国民收入间的差距。[4]
表~2﹕世界十个发达国家SNA国民收入换算为MPS国民收入的比较﹐1978年
(单位﹕十亿本国货币)

 

SNA体系的国民收入

按MPS法换算的国民收入

SNA∕MPS

美国

1724

1236

139.5%

日本

172980

127191

136.0%

西德

1143

828

138.0%

法国

1902

1345

141.4%

英国

144

97

148.2%

意大利

198173

136201

145.5%

加拿大

205

137

150.0%

澳大利亚

88

66

134.2%

瑞典

347

231

150.4%

瑞士

141

105

134.1%

资料来源﹕参见钱伯海﹕〈东西方国民收入指标对比〉﹐《宏观经济研究》1983年第23期。
1988年﹐由张风波主编的《中国宏观经济结构与政策》提供了1952~1986年GDP数据﹐这是比较早公布的建国头30年GDP数据。张风波采用了世界银行提供的计算方法﹐并对一些权重进行了调整﹐其计算公式为﹕GDP=国民收入+折旧+非物质性服务+房租。
表~3﹕折旧﹑非物质性服务以及房租占国民收入生产额的比重 (%)

年份

1952~1974

1975~1978

1979~1981

1982~1984

1985~1986

折旧

5.7

5.8

5.9

6.0

6.1

非物质性服务

6.6

6.7

6.8

6.8

6.9

房租

3.3

3.4

3.5

3.6

3.6

调整系数

15.6

15.9

16.2

16.4

16.7

资料来源﹕张风波主编﹕《中国宏观经济结构与政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第28页。
在这个公式中﹐国民收入有历年的统计数﹐三项附加值的数量根据这些附加值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推算﹐具体比重见表~3。这样﹐上述计算公式变为﹕GDP=国民收入×(1+调整系数)。
对1952~1978年的中国来说﹐16%左右的调整系数虽然与西方发达国家30~50%的调整系数相比差距较大﹐但就非物质性服务和房租这两个方面来讲﹐商品经济越发达﹐其所占比重越大。日本在1960年﹐类似的系数为19%﹐直到1970年﹐才上升到29%﹔印度在1960年﹐类似的系数为15%﹐直到1977年﹐才上升到24%﹔墨西哥在1960年﹐类似的系数为18%﹐到1977年﹐才上升到19%。[5]
1997年﹐国家统计局和日本一桥大学(Hitotsubashi University)进行的一项合作研究中﹐按照SNA原则对1952~1995年中国GDP数据进行了估算。[6] 对于这一推算的GDP数据的可靠性﹐国外学者由于缺乏资料﹐相关评价较少。到目前为止﹐引起中国学术界广泛关注并且涉及1952~1978年GDP数据的评价﹐主要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高级顾问安格斯‧麦迪逊(Angus Maddison)撰写的专著《中国经济的长远未来》。在这本专著中﹐麦迪逊认为1952~1978年中国GDP被大大低估了。他举例指出﹐中国GDP的绝对量1952年应增加38%﹐1978年应增加27%﹐1987年应增加10.3%。[7] 表~4为张风波﹑国家统计局和麦迪逊对我国1952~1978年GDP三种估算值的比较。
表~4﹕1952~1978年三种GDP估算值的比较 (单位﹕亿元)

年份

1952

1955

1960

1962

1966

1969

1975

1976

张风波数

681

911

1410

1068

1833

1869

2901

2813

统计局数1

679

911

1458

1151

1873

1946

3013

2962

偏差率1

0.003

0.001

-0.033

-0.072

-0.021

-0.040

-0.037

-0.050

麦迪逊数

2143

2459

3095

2568

3845

3976

5593

5560

统计局数2

1555

1877

2330

1823

2894

3029

4508

4443

偏差率2

0.378

0.310

0.328

0.409

0.322

0.313

0.241

0.251

注﹕张风波的数据按当年价格计算﹔麦迪逊的数据按1987年价格计算﹔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为当年价格﹐(2)为1987年价格﹔偏差率1=张风波数÷统计局数1-1﹐偏差率2=麦迪逊数÷统计局数2-1﹔尾数四舍五入。
资料来源﹕张风波主编﹕《中国宏观经济结构与政策》﹔安格斯‧麦迪逊着﹑伍晓鹰﹑马德斌译﹕《中国经济的长期运行(公元960~2030年)》﹔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编﹕《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2004)》﹐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年。
把张风波提供的GDP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进行比较可以看出﹐除去1952年﹑1954年和1955年外﹐张风波GDP都小于统计局GDP﹔两者相差最小的是1955年﹐只有0.1亿元﹐偏差率为0.1%﹔两者相对相差最大的是1962年﹐偏差率为7.2%。
把麦迪逊提供的GDP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在1952~1978年中﹐麦迪逊GDP都大于统计局GDP﹐除1975年上调了24.1%外﹐其它年份的上调都在25%以上﹐其中上调25~29%的有十个年份﹐[8] 上调30~39%的有14个年份﹐[9] 上调高于40%的有两个年份﹔[10] 两者绝对值相差最小的是1953年﹐为540.84亿元﹐绝对值相差最大的是1978年﹐为1380.78亿元﹔相对值最小的是1975年﹐偏差率为24.1%﹐相对值最大的是1962年﹐偏差率为40.9%。
对于国家统计局推算的GDP数据的评价﹐引起中国学术界广泛关注的还有世界银行的一个专门报告《中国人均GDP》。虽然这个报告只是针对1992年GDP数据﹐但它提出的中国在统计GDP时存在的问题﹐也不可避免地会对1952~1978年GDP数据的推算产生影响﹐因此也应作为重要的参考。在报告中﹐世界银行对中国官方1992年GDP数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向上调整﹐综合调整比率高达34.3%﹐即中国1992年GDP数据被低估了三分之一。[11]
对于国外的这两个评估﹐中国学术界并不完全认同﹐并有专门文章进行了分析。[12] 但中国学者也承认﹐中国GDP核算还存在若干问题。时任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的许宪春发表的〈中国GDP核算问题研究〉一文﹐[13] 主要从五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分析﹐其中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会对1952~1978年GDP数据调整有较大影响。
其一是住房服务。许宪春指出﹐受资料来源的限制和福利性住房政策的影响﹐中国住房服务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很低﹐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其它发展中国家。[14] 这是中国GDP总量低估的主要方面。如GDP核算中只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住房服务﹐没有包括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向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庭提供的住房服务﹔受公有住房房租普遍偏低的影响和数据来源的限制﹐城乡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目前仅把按住房原值2~4%折旧率计算的虚拟固定资产折旧作为总产出﹐同时作为增加值﹐所采用的折旧率偏低﹐也没有计算其它成本﹔等等。
其二是财政补贴。在纯粹的市场经济国家﹐财政对企业的补贴也是作为负的生产税处理的。然而在中国﹐许多情况下﹐财政对企业的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和亏损补贴﹐实际上是政府价格政策的结果。因此﹐比较合理的处理方法是﹐把这部分补贴作为政府的最终消费支出和对消费者的转移。
其三是企业内部的福利性服务。中国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向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庭提供大量福利性服务﹐如医疗﹑托儿﹑教育﹑理发﹑洗澡服务等等。与市场上同类服务相比﹐这些服务收费很低﹐甚至是免费的﹐从而导致相应服务业增加值的低估。同时﹐这类服务成本也被部分打入企业主营业务成本之中﹐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主营业务的增加值。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1952~1978年的中国GDP绝对量数据﹐在严肃的统计专业学术文章中﹐未见认为高估的观点。也就是说﹐尽管对低估的程度有不同认识﹐但认为国家统计局1952~1978年的中国GDP数据低估了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的观点﹐在统计学界是有一定共识的。

三﹑未观测经济和产品经济对GDP的影响

统计学界公认﹐用GDP进行国民经济核算时﹐计划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总量往往被低估。这是因为GDP是为评价市场经济(商品经济)而设计的指标﹐核算GDP时﹐必须遵循市场原则。所谓市场原则﹐是指确定国民经济核算范围﹑分类﹑账户划分等内容时﹐必须从市场出发﹐考虑市场﹑市场活动和市场发展变化﹐国民经济主要总量的核算对象﹐要以是否进入市场为界线。由于计划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商品经济不发达﹐大量劳动产品不是以商品形式存在和交易﹐同时﹐有关的统计也很难保证质量﹐因此﹐计划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总量往往被低估。
表~5﹕部分国家1998年未观测经济(NOE)占GDP比重 (%)

国家

比利时

摩尔多瓦

保加利亚

爱沙尼亚

比重

4

11

12

12

国家

波兰

意大利

匈牙利

拉托维亚

比重

13

15

16

17

国家

立陶宛

斯洛伐克

亚美尼亚

乔治亚

比重

18

22

26

28

国家

俄罗斯

吉尔吉斯

阿尔巴尼亚

哈萨克斯坦

比重

22~25

25

29

30

注﹕以上估算仅包括地下经济和非正规经济部分﹔部分国家为1997年。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编﹕《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知识问答》﹐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年﹐第18页。
传统上认为﹐计划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总量被低估主要表现在未观测经济(Non-Observed Economy)方面。根据主要来自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独联体联邦统计委员会﹑意大利统计局﹑荷兰统计局和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专家集体编写的《未被观测经济测算手册》﹐未观测经济活动有五个部分组成﹕(1)地下生产﹐指不按照管理规则而进行的生产活动﹐例如逃税﹑少付工资﹑不注册等行为﹔(2)非法生产﹐指被法律禁止和非授权的生产和服务﹐例如毒品和盗版等﹔(3)非正规生产﹐指生产规模较小而没有注册的生产﹐例如街头商贩等﹔(4)住户为自己的最终使用而进行的生产﹐包括作物种植﹑家畜饲养﹑房屋建筑等﹔(5)由于数据搜集系统存在的缺陷而发生的遗漏﹐例如企业统计范围不全﹑瞒报等。表~5反映了部分国家未观测经济的大体规模。
中国的常规国民经济核算涵盖了部分非正规部分活动和部分为住户自身使用的生产活动﹐但没有包括地下生产和非法生产活动﹐也没有包括因基本统计数据收集系统本身缺陷而遗漏的一些活动。因此﹐在1952~1978年GDP数据推算中﹐也有部分未观测经济没有被包括进去。
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开始关注中国未观测经济问题﹐提出了几种估算数据。如李建军认为﹐我国改革开放后“两种口径的未观测经济规模占GDP比重介于10~49%之间”。[15] 他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全国未观测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平均为29%左右。[16]
更权威的数据来自2004年经济普查。根据这次经济普查方案﹐它涵盖了未观测经济中的非正规部门活动﹑为住户自身使用的生产活动和因常规统计数据收集系统本身缺陷而遗漏的一些活动﹐但仍未包括地下生产和非法生产活动。具体地来说﹐根据这次经济普查﹐2004年我国GDP总量比原核算数增加了23002亿元﹐其绝大部分是第三产业增加值﹐而以前的统计则低估了大约20%的规模。[17]
当然不能简单地认为﹐由于没有如实核算未观测经济﹐1952~1978年GDP数据也被低估了20%。首先﹐1978年前﹐中国的第三产业规模本身较小﹐即使有所遗漏﹐也大大低于改革开放后的数量。其次﹐1978年前﹐地下生产﹑非法生产﹑企业瞒报等现象或者根本不存在﹐或者数量很少。[18] 最后﹐非正规生产在1978年前主要存在于农村﹐数量也较少。
因此﹐中国1952~1978年的未观测经济﹐从实际情况看﹐主要集中在企业统计不全﹑住户为自己的最终使用而进行的生产以及非正规生产方面。至于具体数量﹐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学者加强研究﹐提出一个国内外统计学界都认可的数据来。
除了未观测经济﹐建国头30年实行产品经济(计划经济)的具体特点﹐也是导致中国1952~1978年GDP数据被低估的重要因素。
未观测经济主要是指本身以商品形式存在或交易但未被统计的生产行为﹐产品经济主要是指本身不以商品形式存在或交易的生产行为。产品经济对GDP的影响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1)无酬或以低酬(剪刀差)形式生产和交易的物质产品﹐如无偿调拨的物资﹑[19] 以剪刀差价格上缴的农产品等﹔(2)无酬或以低酬形式提供的劳动力投入﹐如大修水利工程的农民工投入﹑城镇干部职工的义务劳动等﹔(3)无酬或以低酬形式提供的非物质服务﹐如卫生﹑文化﹑教育等。[20]
本文限于篇幅﹐主要以参加水利工程的农民工投入为例﹐分析第二部分的产品经济影响。根据国家水利电力部的统计﹐截止到1976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大中型水库7.8万多座﹐塘坝650万个﹐总库容量四千亿立米﹔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6500多处﹐全国灌溉面积达到七亿亩左右﹔机井两百万眼﹐机电排灌动力5400万马力﹔堤防海塘15.8万多公里﹐并疏通开挖了大量河道沟渠。[21] 这些伟大成就的实现﹐除了国家的一部分水利基建投资外﹐主要就是通过广大干部群众掀起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运动建成的。
在这些项目中﹐财政支出作为基本建设投资﹐有些项目对出工的社员或其所在生产队的资金补贴这两部分支出是计入了当时的积累额即国民收入总额的。但是﹐从SNA的角度讲﹐派工社员支出的活劳动的大部分﹐并没有进入商品经济的范围﹐而只是存在于最终竣工的水库的实物形态中﹐体现为水库建设完成的工程量。因此﹐这一部分劳动没有以成本方式计入水库项目的积累额﹐也就未计入当时的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另一方面﹐虽然各生产队派往水库工地劳动的农民﹐在自己的生产队记了工分﹐但这只是增加了生产队工分的总量﹐由于生产队收获的粮食以及其它农产品的数量和可分配的资金并没有相应增加﹐因此工分的分值(不是劳动日值)将相应降低。所以﹐这一部分劳动也没有计入农业增加值﹐同样未计入当时的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
不仅是水利建设﹐在后续的水利工程管理上﹐无酬或以低酬形式提供的劳动力投入也相当可观。如桃源县的水利工程管理﹐采取了国家固定职工﹑脱产的集体人员和亦工亦农人员共同管理的形式﹐在付酬上分别采取规定工资﹑投资记工﹑补助费和按同等劳力记工的方式。全县水利工程管理1.4万多人﹐国家固定职工只有227人﹐占1.62%。[22]
类似于这样的情况还有铁道工程建设﹑军事工程建设等﹐如桥隧占30%以上的成昆铁路﹐其绝大多数人力劳动是由劳动力几乎零成本的铁道兵完成的。[23]
在研究建国头30年的历史时﹐经常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从实物指标或发展速度看﹐我们的发展成就很大﹐但从价值和人民生活水平看﹐我们的发展成就则较小。有些学者据此认为﹐我们建国头30年的发展成就被高估了。从SNA角度出发﹐得出这样的结论是有道理的﹐因为按照SNA理念﹐一切劳动都是以商品的形式出现﹐实物指标高和发展速度快﹐在通常情况下都表现为价值量大﹐并且最终表现为消费的增多。但是按照MPS﹐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既可以价值形态存在﹐也可以实物形态存在﹐并且优先考虑物质生产的投入﹐而这种投入既不一定直接带来消费品的增加﹐也不一定表现在价值量的增加上﹐而是会在长期时间内﹐持续地发挥作用。建国头30年的水利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在改革开放后30年时间里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坚实的基础﹐就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证明。

四﹑汇率法GDP与购买力平价法GDP

为了进行GDP的国际比较﹐必须要把本币换算成一种也适用于其它国家的计价单位。在国际上﹐使用最广泛并成为典型货币的是美元﹐因此通常是把其它本币按汇率折合成美元进行比较。由于汇率时刻在变动﹐所以世界银行在通过“世界银行图表集方法”比较各国GDP和人均GDP时﹐是以各国货币与美元的官方汇率的三年平均数作为基准汇率。这样换算出来的GDP称为汇率法GDP﹐是目前最通行和最权威的GDP数据。
汇率法GDP虽然得到了世界公认﹐但它也有自己的内在缺陷。世界银行在其附注的“技术注释”里﹐年年都说明﹕“按美元计算的人均GNP……并不能代表或作为衡量一国福利或发展成就的尺度。”因为“把本国货币按官方汇率换算成对美元的数字这一做法﹐不能反映与这些货币相应的国内购买力”。改革开放初期﹐有一些人出国后回来说﹐我们的工程师一个月的工资换成美元﹐还不如美国工人一天的工资高﹐比美国失业工人领的救济金也差得远。于是有人慨叹﹕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虽然成就巨大﹐与资本主义相比就显得渺小﹐所以社会主义道路失败了。这其实就是不懂得汇率偏差而产生的认识错误。[24]
为了对GDP进行更准确的国际比较﹐现在影响较大的一种方法是购买力平价法(Purchasing Power Parity﹐简称PPP)﹐也叫国际比较项目法(ICP)﹐这种方法是以国内商品价格同基准国家同种商品价格比率的加权平均值为购买力平价计算的。ICP是由联合国统计局﹑世界银行等组织主持的一项旨在提供GDP及其组成部分的国际一致价格和物量的跨国比较体系﹐其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价格调查并利用支出法计算的GDP作为基础﹐测算不同国家货币购买力之间的真实比率(以PPP为货币转换系数)﹐从而取代汇率﹐把一国的GDP转换成以某一基准货币或国际货币表示的GDP。
需要指出的是﹐购买力平价并不是按照某一件货物来计算﹐而是按照一揽子的货物和服务来计算的。每隔几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都会更新所有货币的购买力平价﹐他们用于计算的一揽子货物和服务包括﹕2500种货物和服务﹐34种政府﹑教育和医疗的行业﹐186项器材货物﹐20项建造工程。
中国没有参加ICP﹐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年鉴上也没有标明用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25] 不过﹐许多统计学家和经济学家认为﹐购买力平价理论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首先﹐它是换算各国有关经济指标的一个较好的工具﹐即以购买力平价为基础的汇率来换算各国有关同一经济指标(如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等等)﹐可以避免按现行国际市场实际汇率换算带来的对实际经济水平的歪曲。因为一国经济水平的高低﹐归根结底是由该国所拥有的实物产量的多少来决定的。以货币购买力平价为基础换算出来的某一经济总量指标﹐能够较好地反映一国所拥有的经济实物量的多少。而现行的市场实际汇率﹐由于受一国货币在国际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外贸商品﹑劳务的价格波动与偏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而与以购买力平价来决定的汇率往往有忽高忽低的差异﹐以致会扭曲各国的实际经济水平。所以在比较各国经济水平时﹐用购买力平价的汇率来换算比用实际汇率来换算更为科学﹑可靠。因此﹐尽管购买力平价GDP同样存在一些问题﹐[26] 但我国已经有不少统计学家和经济学家在广泛的场合使用购买力平价GDP来分析和研究问题。
世界银行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列出以购买力平价法核算的GDP﹐但没有给出1991年前的历年购买力平价GDP。安格斯‧麦迪逊在《中国经济的长期运行(公元960~2030年)》中列出了1952~2003年以1990年价格PPP为基准的购买力平价法GDP(见表~6)。
表~6﹕按国家统计局估算GDP换算的历年购买力平价法GDP(百万元∕国际元)

年份

GDP(1)

GDP(2)

GDP(3)

1952

155548

231550

305854

1955

187677

279378

350908

1960

232962

346790

441694

1965

267404

398061

501769

1970

347506

517301

636937

1975

450772

671024

798346

1978

517055

769694

935083

注﹕GDP(1)为国家统计局估算GDP﹐1987年价格﹔GDP(2)为按国家统计局估算GDP换算的购买力平价法GDP﹐1990年价格﹔GDP(3)为麦迪逊估算的购买力平价法GDP﹐1990年价格。
资料来源﹕安格斯‧麦迪逊着﹐伍晓鹰﹑马德斌译﹕《中国经济的长期运行(公元960~2030年)》第169﹑171页。
由此可见﹐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GDP会大幅度地提升我国GDP的数值。例如﹐1990年按美元计算的我国人均GDP为320美元﹐与美国相比差距为70倍﹔但使用购买力平价法算出的我国人均GDP为1950美元﹐与美国相比差距只有11倍。[27] 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资料﹐若按汇率法计算﹐2000年中国的GDP为10799.4亿美元﹐人均GDP为840美元﹐分别排在世界的第六位和第109位﹔若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2000年中国的GDP为50194亿国际元﹐人均GDP为3976国际元﹐GDP总量仅次于美国排在世界的第二位。

五﹑结语

通过上面的若干分析可以看出﹕如果不顾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简单地套用SNA理论和GDP去评价我国的历史特别是建国头30年的历史﹐这是不适当的﹔现行的1952~1978年GDP低估了我国这一时期的建设成就﹐因而必须同时使用社会总产值和社会总产品的若干数据和事实进行补充和调整﹔在做国际比较时﹐汇率法GDP并不能真实地反映我国的实力和在世界上的地位﹐在这一方面﹐购买力平价GDP是一个更准确的反映。
1981年1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国客人时指出﹕“国际﹑国内都把这31年的成绩估计低了。总的来说﹐31年中﹐我们做了很多的事情﹐成绩不少﹐虽然也犯了一些错误﹐但不是一团漆黑。总结历史要把这个体现出来。[28] 因此﹐鉴于已有的学术研究表明﹐现行的1952~1978年GDP低估了我国这一时期的建设成就﹐国家统计局应该会同有关部门重新估算1952~1978年GDP﹐把这一时期党领导人民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实事求是地体现出来。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从专业的统计角度讲﹐本文提供的若干说明只是基础性的﹐若能对党史﹑国史学界的学者更准确地使用GDP有所帮助﹐则幸莫大焉。


[1] 对于居民自有住房来说﹐本来没有发生出租行为。由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自有住房与出租住房的比率往往差异很大﹐在GDP核算中﹐为了保证住房服务的生产和使用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国际可比性和历史可比性﹐一般都把居住自有住房的住户视为对本住户提供了住房出租服务﹐而纳入房屋出租活动的核算。
[2] 这种认识企图通过我国放弃MPS而实行SNA的事实﹐说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特别是关于区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理论是错误的。
[3] 从整个世界的经济状况看﹐世界总体的非物质生产绝对地低于世界总体的物质生产。因此﹐违反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理论的现象只是特例﹐从一般生产和整个世界的经济状况看﹐区分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理论是正确的。
[4] 将SNA国民收入的分部门数据﹐扣除非物质生产部分﹐加上间接税﹐即得我国计算口径的国民收入。
[5]〈部分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部门构成〉﹐《中国经济年鉴(1982)》﹐经济管理杂志社1982年﹐第Ⅷ~95页。
[6] 由于此次推算公式和有关参数十分复杂﹐本文不再介绍﹐可参见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编﹕《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1995)》﹐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许宪春﹑田小青﹕〈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1952~1977)的资料收集和测算方法〉﹐《经济研究》1997年第9期。
[7]《中国经济的长远未来》﹐新华出版社1999年﹐本文转引自安格斯‧麦迪逊着﹐伍晓鹰﹑马德斌译﹕《中国经济的长期运行(公元960~2030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63页。
[8] 所指分别是1956年﹑1958年﹑1970年﹑1971~1974年﹑1976~1978年。
[9] 所指分别是1952~1955年﹑1957年﹑1959~1961年﹑1970年﹑1964~1969年。
[10] 所指分别是1962年和1963年。
[11] 许宪春﹕〈世界银行关于中国GDP数据的调整及其存在的问题〉﹐《经济研究》1999年第6期。
[12] 许宪春﹕〈中国经济增长究竟是多少﹖— OECD高级顾问麦迪逊教授谈〉﹐《中国国情国力》1999年第2期﹔许宪春﹕〈世界银行关于中国GDP数据的调整及其存在的问题〉﹐《经济研究》1999年第6期。
[13] 许宪春﹕〈中国GDP核算问题研究〉﹐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讨论稿(http://www.ccer.edu.cn/download/1083-1.doc)。
[14] 美国2005年GDP统计为12万亿美元﹐其中住房服务(住房消费)1.234万亿美元。住房服务占美国GDP的10%﹐其中的自由住房又大致占四分之三。加拿大住房服务占GDP的15%﹐印度住房服务占GDP的10%﹐而我国只占3~4%左右。按照许宪春的估计﹐如果参照其它数据进行调整的话﹐居民住房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现行方法计算的相应比重要高出4.7个百分点。
[15] 李建军﹕〈基于国民账户均衡模型的未观测经济规模测算〉﹐《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16] 李建军﹕〈上半年全国未观测信贷规模突破十万亿元〉﹐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2008年12月16日(http://www.ctei.gov.cn/zxzx/132626.htm)。
[17] 徐以升﹕〈周小川的“极大挑战”﹕GDP可能被低估20%〉﹐《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12月15日。
[18] 1978年前﹐少付工资甚至不付工资的现象是存在的﹐并且数量不少。但这大多属于义务劳动的性质﹐不属于地下经济。本文将在产品经济部分对此予以说明。
[19] 有些调拨物资有账面价格﹐计入GDP﹔有些连账面价格也没有﹐没有计入GDP。
[20] 卫生﹑文化﹑教育等部门(非盈利性的)的固定资产折旧和人员工资计入GDP﹐但中国与西方不同的是﹐其人员提供了远远超出工资的义务性质的服务﹐而这些服务在西方是有价格的﹐并且计入GDP。
[21]“当代中国的水利事业”编辑部编﹕《历次全国水利会议报告文件(1958~1978)》﹐内部数据﹐第637页。
[22]“当代中国的水利事业”编辑部编﹕《历次全国水利会议报告文件(1958~1978)》第644页。
[23] 铁道兵不仅修路﹐还在沿路无偿进行绿化﹕仅1955年的黎湛铁路沿线﹐就种植了观赏和有经济价值的各种树木40多万株(邓力群﹑马洪﹑武衡﹕《王震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第538页)。
[24] 喻权域﹕《论“三个时间差”— 与两代人谈社会主义》﹐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5﹑82页。
[25] 同其它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不承认购买力平价GDP。其原因除了购买力平价GDP还没有成为联合国官方指标外﹐似乎还有一些关乎自身利益的重要考虑﹕影响承担的联合国会费﹐联合国会费额=一国GNP占世界GNP比例×(1-宽减率)﹔影响优惠待遇。如人均GNP755美元以下的国家享受软贷款和7.5%的土建工程招标优惠政策﹔人均GNP756~1445美元之间的国家享受软贷款和20年期的硬贷款﹔等等。
[26] 如忽视非贸易商品的存在﹑国际资本流动对汇率所产生的冲击以及贸易成本﹑贸易壁垒的影响﹔过分强调了物价对汇率的影响﹔是一种静态或比较静态的分析﹔等等。
[27] 根据《世界银行报告(1992)》和《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字换算。
[28] 冷溶﹑汪作玲主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706~707页。

转载:《驱逐许崇智:玩弄权术的事件》作者:曾庆榴

1925年8月20日廖仲恺先生被谋杀。为查办“廖案”而成立的由汪精卫、许崇智、蒋介石组成的“特别委员会”,是在鲍罗廷策划下“引进”苏俄经验而特设之肃反机关,有点类似捷尔任斯基的契卡。这个特委办案的手法,人们或许听说过鲍罗廷一句“名言”:“政治上只问政见同不同,不问证据有没有。”质言之是可以不问证据,按需而为。而实际情况到底怎么样呢?

近读《鲍罗廷在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使团会议上的报告》(载《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3册),读到与此相关的一些内容。这是鲍1926年2月在北京向他的远道而来的领导同志(史称“布勃诺夫使团”)作的内部报告,讲“廖案”查办经过,将内情和盘托出,其最尖端的话是:“需要玩弄权术,需要随机应变,需要利用一个反对另一个。”这其实是鲍对自己上述“名言”的自我诠注。鲍俨然以幕后“总导演”身份,侃侃而谈,对“廖案”后广州政潮波诡云谲的深度隐秘,作了简单明了的解读。

与“廖案”相关、最让世人疑惑的问题,是许崇智被驱逐和许部粤军被整肃的问题。鲍罗廷的报告讲得最多的,也就是这个问题。许崇智很早追随孙中山,为军界资深人物,任国民党一届中央监委候补委员;广州国民政府成立时(1925年7月),任政府常务委员、军委委员,同时担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并补充为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廖案”发生后,许崇智又进入被授予政治、军事、警察全权的“廖案”特别委员会,起初的排名顺序是汪、许、蒋,他的名字排在蒋介石前面,可谓炙手可热。然而不过几天,许就接二连三遇上了麻烦,从一位参与办案者,一变而成为被查办者,屡屡遭受沉重打击,最后被逐出广东。这究竟怎么回事呢?

问题得从李福林说起。据称当年7月间,粤军将领李福林、魏邦平、梁鸿楷、梁士锋、张国桢、杨锦龙等,曾在李的家乡——广州河南大塘,召开以“反共”和“推翻许崇智、蒋介石,重组政府”为内容的会议。廖仲恺遇害后,李福林“害怕东窗事发”,乃于案发后的第三天,即8月23日,向“廖案”特委告发了这一“秘密”。李福林的“检举”,置许崇智于不利之地,因参加这个“大塘会议”的梁鸿楷等人,多数是他的部属;而授蒋介石予可趁之机。在粤军中,许是总司令,蒋为参谋长,读蒋介石“年谱”可知,蒋对许早有满腹怨恨,并怀取代之心。他于是抓着李福林提供的把柄,并以“剪除谋叛军队”为词,在“未曾商准许总司令”的情况下,首先逮捕了许部师长张国桢、旅长杨锦龙。

然而,李福林举报“大塘会议”,并未抖出多少“干货”,未举证梁鸿楷等是否参与杀廖,也未列出他们有何“谋叛”的计划和行动。不但如此,后来梁鸿楷等人被捕后,在蒋介石的授意之下,还让被捕者的家属“报效”了大笔金钱之后,获得了释放。可见关于“大塘会议”的材料是不过硬的,其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从当时的情况分析,这可能只是李福林家中的吃喝之谈。当时,包括李在内的一批军官,对时局的变动心有不甘,黄埔学生与李福林的“福军”又因搜查赌馆而拔枪对射,关系十分紧张。故当这些人凑在一起时,借助酒兴,往往肆无忌惮,口出狂言。“廖案”后风声骤紧时,李为抢占主动,乃将酒桌上的“反话”端了出来。或许就是因证据不足,因此许崇智对“大塘会议”的看法是有所保留的,他不但反对逮捕张国桢,而且在决定对梁鸿楷及其部队采取行动时,他明确表示“拒绝执行”!事情于是被拧住了。

鲍罗廷的报告说:许崇智抵制对梁鸿楷的逮捕,庇护这个将领。为此,只好由鲍亲自出马,“花了很多天时间”,“采取种种计谋和策略”,“设法迫使许崇智去同梁鸿楷作斗争”。鲍的“计谋和策略”,就是再三重复传言,说梁鸿楷“参与反廖仲恺阴谋”,“同香港有直接联系”等,还挑拨许、梁之间的关系。然而,无论鲍怎么说,许仍然不为所动,“都拿他没办法”。鲍最后的手法,就是放出将驱逐胡汉民的风声,甚至说要逮捕胡汉民,向许示威和施压。鲍认为这是逼许就范最有效的一招,他向“使团”成员解释说:“我们这样处理胡汉民,立即对许崇智起了作用,所以他表示同意逮捕梁鸿楷。”许的防线,就这样被突破了。8月25日,许以开会为名,召梁鸿楷、梁士锋等人至粤军总部,当即予以拘捕。接着蒋介石出动兵力,分别解散了他们在广州及西江的部队。

鲍“迫使”许崇智向他自己的将领和部队开刀,然而,梁鸿楷等人涉嫌“廖案”与谋危政府的罪名,却未经查实。如上所说,梁等人被捕后,在“报效”一笔金钱后(罗翼群说梁五人合共献出三十三万元,梁鸿楷弟梁振楷说缴款十六万元),已获得了释放。“罪”而能用钱买脱,其罪当然要打个“?”号。在1926年初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陈公博作的“廖案检察报告”仅将梁鸿楷等定性为“失意军人”,在所陈公布的“廖案”人犯名单中,也没有梁的名字。至于被蒋介石处死的张国桢,是与蒋积有很深的私恨的人物,有人指出“廖案”发生两年前,蒋对张国桢“已萌杀机”。值得注意的是,蒋介石一边收钱放人,一边让报纸登出虚假消息,如《申报》1925年9月24日国内专电:“在黄埔监守梁鸿楷之学生军一连,受莫雄、郑润琦运动,巧(18日)私释放。……黄埔之杨锦龙、谭启秀、林直勉、梁士锋,闻亦与梁鸿楷同时逃脱……”《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10月12日报道:判处“梁鸿楷终身监禁”。这都是糊弄不明真相的平民百姓的。事实是梁鸿楷被释放后又与李福林合伙开办赌摊,获得厚利,抗战时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中将参议、广东省政府顾问。鲍罗廷的“迫使”,让许损兵折将,使身为“廖案”特委成员的许崇智,被迎头敲了一棒。

下一步,鲍罗廷及汪、蒋要考虑的问题,便是如何处置许崇智了。鲍罗廷再三说:“无论如何要排除许崇智”,“除了排除许崇智别无出路”。那么,对许崇智与李福林二人应如何摆布?鲍不容置疑回答说:“我的观点是可以尽快除掉许崇智而不是李福林!”

然而,当时人们的印象,许是“革命将领”,而李乃“土匪”出身。连听鲍报告的“使团”成员都知道这一点,他们问:“排除许崇智的理由是什么?”鲍对此作了不厌其烦、反反复复的解释。他说:李虽然土匪出身,但“毕竟是唯一一个确实同农村、同农民结合在一起,而在城市里同商人结合在一起的将领。尽管他洗劫过老百姓,但老百姓对他怀有好感”。而许崇智“不是革命将领”,“我反对他是因为他一会儿在暗地里同农会作对,一会儿公开反对农会,……在广东农民与豪绅之间发生的战争中,他和他的军队始终站在豪绅一边”。鲍罗廷的这番话是不符合事实的。李福林及其“福军”残民以逞,一以贯之,说李福林同农民、商人“结合”,老百姓对他“怀有好感”,简直是天方夜谭;而许崇智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却无反对农会、勾结豪绅的表现。针对鲍此番言论,著名历史学者梁尚贤在《国民党与广东农民运动》一书中有所匡正:一、“李福林及其福军反对农会,与豪绅民团有密切联系,这是尽人皆知的事”。二、“在史料上至今找不到许崇智本人反对农会和主使军队援助豪绅的证据”。可见鲍罗廷这番话,与事实正好相反,纯属“不问证据”的随意编造。

为“除掉”许崇智,鲍罗廷还搬出了孙中山,说孙中山生前“很敌视”许崇智。鲍说道:“当孙逸仙及其衣衫褴褛的饥饿的军队处境十分艰难时,曾向富豪许崇智寻求过帮助,当时许控制着15——20个地区,几乎占全省面积的三分之一,他从20个地区的老百姓身上征收大笔捐税,但他拒绝向孙提供帮助。如果说孙向他求助1000元,他都不提供,就不要说他对孙逸仙的任何顺从了。”鲍并且断言:孙中山“很憎恨”许崇智;孙对许的态度,“甚至比对桂军首领的态度还坏”。然而稍知实情者都知道,孙、许关系非同一般,甚至称得上是患难之交。且不论许崇智部是否控制过全省三分之一地区,要说许拒绝帮助、连1000元都不愿提供给孙中山,不但于史无据,从二人的关系来说也是难于置信的。孙当然对许崇智有所批评,用孙的话说是“责兄之重”、而“爱兄之深”。有一次许崇智闹情绪出走,孙即让人带上他的亲笔信去追,信中说:“兄(指许)之职责自非一时一地之关系,实国家百年大计之所赖也。必当劳怨不辞,毅力奋斗,至盼!至盼!”这里所体现的,绝非什么“很敌视”和“很憎恨”,而是一片倚重之情。鲍将虚而不实之词硬安在孙中山身上,显然是为“除掉”许崇智而任意编造“理由”。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证据之确否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须“去许留李”,尽快“除掉”许崇智。9月19日,蒋介石以“解决反革命各军”为名义,出动军队,宣布广州全市戒严。荷枪实弹的士兵包围了许崇智的住宅,随之给许送去蒋的一封信,以劝许“暂离粤境”的口吻,令其立即去职。许打电话给汪精卫求助,汪回答说此事“非如此解决不可”。汪并对媒体发表谈话,明确支持蒋介石,说党内外“若因此事有不谅于介石者,余愿分其谤也”。许万不得已,只好缷职,被“流放”到上海去了。粤军第四师长许济,亦被解职随行。第二天,蒋介石又派军队到东莞各地,包围粤军第三师长郑润琦、第三旅长莫雄的部队,追缴该二部的枪械,并逐郑、莫于境外。总之,这两天驱逐许崇智、整肃许部粤军的行动,是蒋介石、汪精卫密切配合,联手实施的。当以上各项动作完成之后,汪蒋在报上发布的消息,称许崇智之离职是因“所部迭次谋叛,上无以对党对政府,下无以自解,异常愤慨。且患有脑病,因是剧发,故有赴沪养疴之意。”似乎许不是被蒋的枪杆子赶走,而是他心有羞愧,自动开差似的。他们又给郑润琦、莫雄二部,戴上一顶“反革命军队”的帽子,指他们“包藏祸心”,“密谋袭攻广州”等等。20世纪70年代,就是这位当年被整掉的莫雄,在一家博物馆的展厅里看到那张旧报纸,读到郑、莫“包藏祸心”等几行文字,不禁火冒三丈。那一幕情景曾为笔者目睹。莫雄说这是蒋介石对他们的陷害,还说当时蒋介石派的军队是打着执行“许崇智命令”的旗号,并拿着许的“手令”来“解决”他们的。权术,在这里已被“玩”得很到家了。

许崇智所部1924年3月编为“建国粤军”时,拥有四师、三独立旅、一警卫军,据称共有4万多人。经过“廖案”一场风波,不但许本人被“除掉”,其部队亦多被并吞,设在省谘议局(现广州近代史博物馆)的粤军总司令部,遂被撤销。许崇智所受打击,不可谓不沉重矣。而曾经被伍豪(周恩来)称之为骄横仅“次”于滇军的李福林“福军”(伍豪的文章谓:“以滇军为最骄横”,李福林“次之”),则一变而成国民革命军第五军,李亦成为该军军长。有人指出赶走许及许部粤军“是错误的”,鲍罗廷的回答是六个字:“先镇压,后改革”。听鲍报告的“使团”领导这时插话说:“这种经典的表述方式,一个字也不能少。”可见他对此是十分赞赏的。在鲍罗廷的报告中,我们还读到了这样的话:“我们只希望在中国建立一个诚实的政府。”然而,正是由于鲍及汪蒋在查办“廖案”中的乱作为,让国民党及其领导的政府的“诚信”,被打了个大大的问号。他们“不问证据”的种种言行,他们所玩弄的种种“权术”,都不是什么“诚实”的东西。一边在大讲“需要玩弄权术”,一边却高唱什么“诚实”,这难道算得上是诚实的吗?而以不诚实的手段去建立“诚实的政府”,难道不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吗?

转载:《毛泽东与邓小平是如何当少数派的:以党内集体农业政策上的政见分歧为例》作者:老田

毛泽东与邓小平是如何当少数派的:以党内集体农业政策上的政见分歧为例

作者:老田

毛泽东曾经在党内作为主要决策人主政,邓小平是毛泽东去世之后也获得了这样的地位,恰好这两个人都曾经在农业关键政策上处于少数地位,比较两个人的处置方法,不无启迪意义。

1951年中央高层关于山西合作社问题的争论上,原本是站在反对派一边的薄一波,自承是被毛泽东说服了。而刘少奇的反对意见,毫无逻辑可言,虽然后来邓小平搞了分田到户,也做了大量的理论包装和舆论宣传,但在说服力方面仍然存在着巨大的欠缺,未能说服山西的合作事业探路者。[1]就算是杜润生先生这样的人,虽然他本人还宣传过一阵只有生产力才能决定生产关系,必须先机械化然后才能合作化,但是他自己也并不相信有了拖拉机就会有合作化。[2]看来,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仅仅依靠背诵公式并不能解决说服力问题。

1953成立中央农村工作部以推进合作化事业,邓子恢担任部长。但该部在实际执行政策过程中间出现极大的摇摆性:大体上每年秋冬会下一个推进合作化的文件,每年春天会下一个解散合作化的文件,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1955年。这种大幅度的政策摇摆,要是放置在一个具体的区域中间,就看得更清楚了,根据曹锦清教授等人对浙江海宁县的追溯研究:1952年春该县己有34.5%的农户加入了互助组,年末则猛增到53.3%。1953年春由于中央决策层的“反急进冒进”派占了上风,全县参加互助组的农户总数一下跌落到28%,同年冬末,毛泽东又对互助组大加鼓吹,这一比例又猛升到56%。1954年年末海宁县共办了初级社695个,1955年春天又紧急砍掉421个。[3]

等到1955年,就不再是邓子恢对合作化不积极了,根据文革期间披露的资料,刘少奇等人也公开宣传“合作化超越了干部的管理经验和群众的觉悟水平”。刘少奇这样的重量级人物发言,就提出了两个必须回答的关键问题:到底合作化事业还能不能继续?合作化事业顺利进行的限制条件到底是什么?

从合作化事业的具体进程看,当时各地农村的合作事业还仅仅达到初级社试办水平上,土地仍然私有,合作也仅仅局限于劳动和工具的有组织互助,尚不具备开展改土改水这种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的制度条件,对农村人力和土地资源进行合理调配的制度基础还受到土地私有的巨大障碍。由于决策层和主管部门都对合作化不积极,各级官员往往处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反对状态之下,这个时期,毛泽东要积极推进合作化事业,就在党内遭遇到很多积极的“反对票”和消极的“反对票”。我们来看看毛泽东是如何面对多数反对票的。

本来,农村工作部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推行合作化的,本应该由这个部门及其下设的研究机构去收集先进典型经验,并从中提炼出政策意见,但是,该部的部长和大官们对此都不大感兴趣,因此,正常的政策调查和资料工作,就只能由党内对合作化最积极的人士——毛泽东来承担了。为了亲自推动这一事业,毛泽东只好越俎代庖去接管本应由邓子恢及其手下承担的工作——他亲自阅读和审阅各地上送的合作化典型材料,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书,等到七届六中全会上在北京召开的时候,毛泽东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编辑工作,与会代表人手一册。在农村地区许多先进的农民带头人的强大实践经验面前,所有的反对意见都丧失了根据,反对派在会上都丧失了发言权,邓子恢不得不在会上做检讨,以表示自己的认识跟上来了,还能继续胜任部长工作。此后,中央高层的反对合作化的意见销声匿迹,一些人转而狂热地在“一大二公三纯”问题上积极表现,大跃进时期留下很多这种生动表演。

毛泽东并不以反驳反对派为限,他在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正式出版时更名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过程中间,从基层的先进典型人物身上,看到了集体农业与个体农业的差距及其不同的生产潜力所在,这就提出来一个关键的政策问题:集体农业将在哪些方面借由集体努力去提高生产潜力?毛泽东把许多原本头脑空空的省委书记们,硬是拉到一起,参与到政策形成过程中间来,这就是《农业四十条纲要》的形成过程。毛泽东自己后来回顾这个关键条例的制定过程是这样子的:“四十条,开头无所谓四十条,不晓得怎么在杭州一次会上七议八议搞出十五条,然后天津一次会加了两条,十七条。在一九五六年一月知识分子会议上讲了一下,然后,再到第二次杭州会议才形成四十条。一年半以后,到去年夏季,在青岛会议上有各省同志参加,中央也有同志参加,提出修改意见。然后经过去年九月三中全会,大家觉得可以,也提了些意见,加以修改,就形成现在这个草案。”[4]

据记载,杭州会议和天津会议的参加人是:“在杭州期间,召集华东、中南地区的几位省委书记开会,专门研究农业发展规划,搞出了十五条。参加会议的有:柯庆施、王任重、吴芝圃、刘顺元、陶铸、邵式平、舒同、曾希圣、周小舟、江华。”“十一月十八日,毛泽东离杭州北上。二十日,到天津。在天津又召集北方几个省的省委书记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开会,在杭州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增加了两条,成为《农业十七条》。参加会议的有:吴德、乌兰夫、白坚、吴砚农、马文瑞、陶鲁笳、黄欧东、欧阳钦。当天晚上回到北京。”[5]看看这些名单,就知道毛泽东何等厉害,想想这些人以后肯定再也不能装聋作哑、无动于衷了。

集体农业的生产潜力,在四十条制订中间就已经让很多人看得很清楚了,1956年人民日报社论中间说:“农业合作化的实现,除了许多大家已经熟悉的好处之外,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好处,就是我国农村中极为巨大的劳动力有了充分发挥作用的机会。农村中的男劳动力,在黄河淮河一带,有些地方,从前每年只能作工一百多天,合作化之后,可以作工二百多天,女劳动力过去不使用或较少使用,合作化之后就使用上了,也可以每年工作一百多天或二百多天了。因此,合作化之后,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其他副业的生产就必然会大大增加。合作化之后,从前无法做全面规划的农村,就可以做出全面规划了。除了农、林、牧、渔、副业的生产规划外,小型水利和地方性的流域规划,增加肥料的规划,改良种子的规划,改良土壤的规划,消灭各种病虫害的规划,消灭地方疾病的卫生工作规划,消灭全国文盲的文化工作规划,建设大小道路、电话网、有线广播网的规划,消灭蚊蝇鼠雀的规划,绿化的规划,以及其他必要的规划,就变成可能作出的而且可以有力量来实施的事情了。这样,在农村中,出现了从前所没有想象到的巨大的生产力。”[6]

只要看一看毛泽东是何等的不怕麻烦,就知道跟他争论问题是如何难以取胜了。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他为中共中央起草了给上海局,各省委、自治区党委的通知《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要求“有关同志加以研究”,研究之后还得“为一月十日的会议准备意见”。[7]这就迫使各省委书记不得不再动一番脑筋了。到1956年元月份知识分子会议上,这个四十条纲要就正式提出来了,因为四十条之间有一条是讲计划生育的,马寅初参会之后回去赶写了《新人口论》论证“计划生育就是好”。1957年的青岛会议上讨论了一次。等到1957年党的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正式通过,1960年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又再次通过。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作为少数派的两大政治策略,一是让那些仅仅依靠“似是而非的公式”去思考问题的人,真正接触到问题的实质和丰富内涵,给原本空空的头脑输进去问题意识和来自基层的经验材料,这是他反复召开省委书记会议的精明计算所在;二是他让许多人直接参与到决策过程中间,反复开动他们的头脑输入信息和问题并一起“过滤”出政策来,让许多官老爷们都在具体政策上得到相关信息并形成明确选择,这样,就具备把问题和相关政策拿到重大会议上按程序通过并上升为重大政策的多数票了。此后,再继续持有反对意见的人,不仅在认识上显得“很落后”跟不上多数人的认识,而且在组织纪律上也是错误的。

1956年反对派叫人写了篇文章说点风凉话:“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一出来,各个系统都不愿别人说自己右倾保守,都争先恐后地用过高的标准向下布置工作,条条下达,而且都要求得很急,各部门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很快做出成绩来。中央几十个部,每个部一条,层层下达,甚至层层加重,下面就必然受不了。现在中央已经在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纠正这种不分轻重缓急,不顾具体情况的急躁情绪。”[8]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纯粹是瞎掰,四十条纲要跟各部门“争投资”引发的高指标之间不存在任何因果联系,这不过是借着批评“业务问题”不恰当地发点“政治牢骚”而已。根据薄一波的回忆,毛泽东后来评论说:“社论中引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序言的几句话来说明反冒进,‘是用毛泽东来反对毛泽东’。还在这篇社论上批注:‘庸俗辩证法’‘庸俗马克思主义’‘尖锐地针对我’。”除了说反对派信口开河之外,毛原本还要从组织纪律方面进行批评:“‘有些同志,当时同意(无一人反对),五个月、或者一个月以后,即表示反对,或者不同意,或者怀疑,而不经合法手续,即经同样性的会议加以改变,即进行反对活动,提反冒进’,‘在1956年11月八届二中全会上突然爆发’。”[9]薄一波回忆说,在八大二次会议上毛原本打算批评反对派“违犯组织纪律”的话,最后并没有讲出来,这算是自我克制、与人为善吧。等到党内反对派们毫无顾忌,到1962年还不吸取教训时,毛泽东就不再继续留情了,他尖锐批评某高官时说:“内务部一个司长,到凤城宣传安徽包产到户的经验。中央派下去的人常出毛病,要注意。中央下去的干部,要对下面有所帮助,不能瞎出主意,不能随便提出个人意见。政策只能中央制定,所有东西都应由中央批准,再特殊也不能自立政策。[10]

从重大决策的过程,以及决策变成政策之后的态度看,最终是少数派毛泽东占着组织上的优势,反对派原本具有多数票的,但最终下降为与“中央政策”唱反调并“自立政策”的反对派了。

等到1979年,邓小平要拆散集体农业,但是再一次面临多数人反对,这一次邓小平是这么解决的呢?

在党内高层,“分田帮”是少数票(据万里等人回忆,省委书记中间只有辽宁任仲夷、内蒙周惠、贵州池必卿三个风派人士赞成,上面农林水利口官员从机械化和水利化要求着眼都反对分田),虽然1982-1986年胡耀邦杜润生等人连续搞了五个一号文件,但还是没有说服大多数。由于分田帮在党内始终是少数,始终没有能够说服多数人跟随他们推行分田政策,因此,广泛采用组织手段来保障政策实施就成为一个关键措施。

在中央层次,万里担任书记处书记并主管农业之后,1982年3月就撤销了农委,成立了以杜润生为主任的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省一级按照邓小平“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原则,改组了黑龙江、吉林、福建、河北数个省委。组织措施最残酷的部分,则是迫害广大的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那些集体农业时期做出过卓越贡献的基层干部。如果没有网络,人们至今仍然无法了解党内分田帮采取了多么大的政策力度,他们为分田改革下了多么大的决心并排除了多么大的“阻力”。

据杜润生回忆,河北省曾经被胡耀邦和他认为是“死堵”高层“分田帮”政策的省份,为此,胡耀邦指派杜润生去河北省委催促分田,第一次杜润生在省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上做了个讲话,还向省委竭力推荐河北唯一的分田积极分子邢台地委书记邢崇智的所谓“五统一”经验,但是,这个没有能够说服多数人。结果,第二次胡耀邦自己亲临河北,在大会上当场批判河北省委,说他们“耽搁了三年时间,要捡回来。”然后,改组河北省委并调高扬去河北任省委书记。[11]在胡耀邦、杜润生等人多次催促并以撤职相要挟的情况下,才勉强在河北推广了这个不得人心的政策。

杜润生在主持分田时,非常担心基层的“三五牌干部”(五十年代参加工作、年龄五十多岁、工资五十多元的公社干部)反对,因此,在对基层干部采取组织处理手段方面,更为极端。分田帮中省委书记内部仅有的三个积极分子之一的任仲夷,在辽宁采取极端手段,基本上把基层干部一扫而光。大连郊县某公社的老书记告诉我,任仲夷连公社里头的宣传干事和组织干事这个层次的干部,一个都不放过,全部调离,更不用说公社书记、社长这个级别了;他们实际上借着“深揭狠批四人帮”的茬子,把所有的基层干部都撤职,这个书记还告诉我说,胡耀邦他们这伙人很聪明,特别会整人,他们嘴上说“不打棍子、不戴帽子、不抓辫子”,这样,他们既没有说你是“反党集团”又没有说你是“帮派体系”,整人已经整完了,还连案子都不给你定,叫你喊冤都没有地方喊。[12]而河南省委某些官员在分田帮的支持下,把实现焦裕禄遗志、领导兰考人民成功治理“沙、涝、碱”“三害”的整个县委班子和公社干部群体,统统打成“反革命集团”,治理“三害”时期的县委书记张钦礼被这一伙人判刑十三年,副书记杨捍东被判刑五年。据当时县委常委杨捍东回忆,继任的县委书记刁文竟然在一次常委会上,就草率地免去十八个公社书记的职务。

由于在华北平原各省区,电力机井已经在文革期间完成配套,机械化耕作也有很大的成就,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劳动强度上考虑,农民和基层干部普遍反对分田。基层的阻力越大,胡耀邦杜润生等人的追随者,就越是采取极端的法西斯手段针对基层干部,其中一些毛时代农业先进集体的领头人则被他们安上莫须有的罪名进行骇人听闻的残酷迫害。河北省著名劳模吕玉兰,被分田帮在河北的跟风干部安上莫须有的“八大罪名”审查三年,得益于分田帮制造的良好政治氛围,这个受到周总理高度重视的著名劳模在53岁的时候就早早地离开了人世间;而沧州地区劳模叶颖芬受到各种残酷迫害,曾经一度准备自杀。如果说毛主席和周总理等老一代共产党人是坚定站在劳动模范和先进分子一边的话,那么,分田帮则是党内那些坚定地与农民中间的落后分子(例如小岗村)站在一起的人。老劳模带领群众创造的各种成就,都是对他们那种倒行逆施的有力控诉,所以,这一伙子分田帮对于老劳模怀有刻骨仇恨,这正如吕玉兰所言“月亮那么明,做贼的还反对呢!”

分田帮还依托主流媒体大肆制造舆论,说那些为了集体事业忠心耿耿的积极分子是“思想僵化头脑保守”的时代落伍分子。1981年9月吕玉兰在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言中间,说了农村的老积极分子的境遇。9月8日五届人大第二十会议第7号简报上反映了12位常委会委员的意见,特意把玉兰谈的“农村实行责任制,思想工作不是少了而是更多了”的意见放在了第一条。这期简报写道:“吕玉兰委员说: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基层干部不敢抓政治思想工作;在新形势下不会做思想工作。因此,歪风邪气就上升了,危害国家利益的事情就多起来了。……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贫农、老积极分子受孤立。有人说他们: 年纪老大、思想僵化、没有文化、不懂四化。”[13]由于这伙子人毫不动摇地站在自私自利的落后分子一边,所以,看到每一个劳模的成就都感到是一个对他们的讽刺,新中国的一切建设成就都让他们感到“心窝子里堵”。

相比较而言,越是少数派对于宣传效果的依赖就越是严重,因为他们格外需要说服多数人。正是因为如此,在邓小平的安排下,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胡耀邦由组织部长转任宣传部长。对于邓小平格外看重自己,胡耀邦在与王仲方(罗瑞卿秘书)谈话是自己承认只是一个“勇敢分子”(原话“就是敢闯”)。[14]确实,胡耀邦舍此别无长处。据说,胡耀邦此人在延安抗大时期受过毛泽东的耳提面命,毛亲自告诉他搞政治就是“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别人的人搞得少少的”,军事上就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这隐含了一个基本规则:总是要选择对手的弱点去进攻,同时总是要想办法争取大多数。但胡耀邦硬是要“勇敢得无比过头”,他要在宣传上进攻毛泽东时代的集体农业,反而选择了一个最难攻破的坚强堡垒去进攻——通过攻击农田水利建设去批判集体农业——这其实是集体农业最有成就而且是个体农业永远也难有作为的领域,正是从这个角度上,胡耀邦选择的宣传重点是“以己之短、攻彼之长”,是挑选一个很难打赢的地点去开展火力进攻的,由此可见,胡耀邦作为一个无脑的勇敢分子到底勇敢到了何等程度?!与这种无脑宣传严重缺乏说服力相对应,就绝对不可能有什么“宽松、宽厚和宽容”,只能是“舆论一边倒”和“媒体一言堂”,就算是标榜一下“三宽”——哪怕是放出一点点不同意见来——都有可能导致舆论破产和信誉破产。【也有另外一种可能性,这就是:胡耀邦完全领会了毛泽东的话,也知道正确的做法是什么,但他就是要故意反其道而行之,目的是陷邓小平于不义,不过这种可能性极小极小。】

胡耀邦这种无脑行为,被一个半文盲陈永贵讥笑为“胡乱邦”,当然,一个陈永贵的讥笑无足轻重,但他未能通过宣传教育手段争取到党内外多数舆论的赞成,在政治后果上相当严重——最终恶化了改革设计师邓小平的政治形象。在胡耀邦发动的宣传攻势中间,只吸引到一些马屁文人和马屁记者跟着闹哄哄地鼓吹了一阵“造林胜过治水”,这种宣传传递了一种高层政治信号,导致官场中间那些跟风最快的劣等官员迅速跟进组成所谓的“林派”以紧跟邓胡,胡耀邦的无脑宣传一方面破坏了官场的先前和谐(原本大家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观点都很一致),另一方面却恶化了改革派的地位——因为胡耀邦无法能够说服大多数官员结果制造了一个弱势“林派”和强大“水派”的对立,逼迫邓小平只能依赖铁腕和组织手段去推行分田政策。胡耀邦的无脑宣传运动中间,为了彻底批倒治水的必要性,马屁文人马屁记者宣传造林可以解决一切甚至可以增加年降雨量,这些马屁精记者写了很多外行文章鼓吹什么修梯田导致水土流失、水利建设是劳民伤财,最后那些人竟然信口开河宣传说只要是森林覆盖率提高了多少就能够增加降雨量,这个论调在官场中间受到冷遇——人人都知道背后是怎么回事以及那些人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文章,但有一个书呆子——中科院资深院士黄秉维看不过眼,写了两篇文章说林派人士完全是瞎说。因为黄的文章发表在水利专业杂志上,与林派在主流喉舌报纸上发文不在一个对话场域中间,未能形成观点交锋。当然,要胡耀邦完成一个颠覆是非黑白的宣传,这肯定是不可能百分之百完成的,但是,宣传重点针对集体农业的最强点而切入,这就不能不终于陷入死胡同了,最终的结果是在同等宣传强度下所达成的效果是最小化的。

正是因为无法通过宣传教育去说服人,所以邓小平在推行政策时就完全依赖组织制裁手段。作为邓小平最得力的干将之一,赵紫阳对这种政治铁腕有过较为妥帖的评论:“我觉得,小平比起毛泽东来,他晚年从政的一条最大特点,就是大胆地使用和重用他熟悉的老干部、老同志、老部下,还有他亲自提拔和发现的年轻干部。对反对他的意见和文化大革命中的暴发户,他当然是反感的,但是他采取的办法就是统统不用和不加重用。这一点,他和毛泽东是不同的,毛泽东领导全党的工作在使用干部上是讲究平衡,讲究五湖四海,讲究允许干部犯错误也允许干部改正错误等等,这符合毛泽东从1935年遵义会议以来一直领导全党工作这样一个特点。邓小平建国以来两次被打倒两次复出,他的环境和特点决定了他再不能允许有更多的时间给不同意见者留下重新认识的机会,只能是请他下台后自己慢慢考虑。邓小平在用人问题上的现实,我很理解。我曾经和他谈到一些人的问题时,他对我说:某某不要再批评了,批评了也没用,还是让他靠边站让他慢慢去想吧,我们等不了他认识到错误后再和我们共同努力了。”[15]

赵紫阳这种说法,很容易得到人们的理解,即便是在理想状态下——假定邓小平及其身边的少数人垄断真理,再加上他热衷于通过野蛮的组织手段去推行政策,有可能快速实现理想的制度和社会变革。反过来,鉴于邓小平长期不读书不看报,也不做调查研究工作而是热衷于打桥牌,若不能证明邓小平“天生就是脑袋特别灵”的话,以少数人的固执非法去排斥多数人的意见,对国家和民族远非幸事。不仅仅是分田这样一件事,改革时代的重大决策都没有没有经过党代会和人代会相关程序讨论通过,这种异常现象,赵紫阳曾对人讲过其中的缘由:“当时中国那么多老同志都在,总书记很难办事。我代总书记时,陈云要我开会,小平说不开会。陈云要开会是要个说话的地方,小平不开会,是他可以直接找我们。我没有开会,陈云问我:‘为什么不开会?’我说‘我是大秘书长一个。要开会,您和邓商量好了再开。’”[16]由于邓小平等人退在幕后,面上的一线领导人都没有决策权,所以也就无所谓代表会讨论和通过了,特别是邓小平为了自身影响最大化,达到由他一个人当总设计师的目的,竭力避免和反对开会,借以避免陈云方面人士和地方领导人有机会参与意见。从分田决策开始,所有的重大决策都是邓小平等少数几个人在那里起草文件,下面各级官员跟风执行文件,凡有不同意见和看法的官员就“让他靠边站慢慢去想”。

结合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间,以普通党员身份威胁中央领导人“谁不改革谁下台”的事实,人们都清楚邓小平几十年来热衷于以组织手段去保证政策贯彻,这就很难让人把邓小平看作合格的领导者而不是权术家,一个合格的领导者要能够凝聚大家的意见并引导人们自觉自愿地追随他完成所需的变革,而一个权术家则仅仅能够顺利地排斥不同政见者而已。从邓小平重用胡耀邦这样的勇敢分子来看,这些人只知道用权力垄断话语权,不能够创造性地帮助邓小平去完成说服多数人的工作。应该说,邓小平的权术家形象一半是自己塑造的,另一半是他重用的胡耀邦等人未能完成宣传任务塑造的——这导致邓小平至死未能获得人们的自觉跟随,而只能以组织手段去臧否官员,通过权力地位的给予和剥夺来选择那些原则性最少、对权力和官位最为热爱、跟风精神最强的劣等官员组成执政阵容,造成一种逆向选择态势。由于分田政策得不到明智干部的支持,湖南省委一直顶到1984年,后来胡耀邦本人亲自跑到湖南省,蹲了好几个月,宣称不把田分下去就赖着不走。由于缺乏说服力,由于不能说服多数人,邓小平和胡耀邦的所谓“民主”和“开明”政治姿态,也就有了上限。

邓小平自己隐在幕后,把胡耀邦推上政治前台,结果是“主将无能,累死三军”,连邓小平自己也被他拖累。而且,胡耀邦他们做的事情没有说服力,又要主流经济学家搞理论包装,结果拖累到主流学界的声望。杜润生雇佣国民党“十大反攻救国英雄”之一的林毅夫先生为小农经济辩护,林毅夫用博弈论中间的退出权来进行理论包装,结果当即被学者指出“林毅夫的假设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经验上都是难以置信的”。[17]由于林毅夫的文章是1990年发表于美国《政治经济学杂志》上,1992-1993年美国《比较经济学》杂志组织了六篇论文围绕林毅夫理论造假进行讨论,[18]那个一针见血的批评意见也就在美国广为人知了,这可真是丢人丢到美国去了。

二○○九年七月五日

二○○九年七月六日修订稿


[1]参阅陶鲁笳:《毛主席教我们当省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

[2]参阅《杜润生文集》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

[3]曹锦清等《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第116、125页

[4]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406-407页

[5]同上

[6]《人民日报》1956年元旦社论

[7]《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260-263页

[8]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日《人民日报》社论《要反对保守主义,也要反对急躁情绪》

[9]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第638、642页

[10]毛泽东: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中心小组会上的讲话,一九六二年八月九日,载六八年汉版《毛泽东思想万岁》61-68卷

[11]《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30-131页

[12]对甘井子某公社老书记的访谈,2008年11月

[13]江山:《吕玉兰》,第三十七章,中红网电子书连载

[14]王仲方:耀邦与我的两次谈心,载《炎黄春秋》杂志2005年第7期

[15]师东兵:访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载师东兵《政坛秘闻录》香港港龙出版社2005年

[16]杨继绳:《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Excellent Culture Press (Hong Kong)2004,附录一:《一访赵紫阳》

[17]董晓媛:自由退出是否减少了生产队中的偷懒?转引自林毅夫《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40页

[18]张军:《合作团队经济学——一个文献综述》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参阅《前言》

转载:《闲话六十年间二三事(下)》作者:朱永嘉

闲话六十年间二三事(下) 

朱永嘉

闲话六十年间二三事(下)

毛泽东同志讲过“分析好大有益”,我们今天对前三十年的运动必须抱着分析的态度。对建国以来的历次运动,不要简单地一刀切,唯有如此,才能正确客观地对待建国初三十年的历史。有的运动还是代价甚小收效甚大,比如农村的土地改革运动,迫于当时的形势,不如此便不能动员广大的农民来支援解放战争,才能迅速地取得革命的胜利。当然土改运动,有错杀枉杀甚至个别地方出现滥杀人的现象,但是并不如有些人渲染得那么严重。又如建国初镇压反革命的运动和机关的肃反运动,当时为了巩固政权,稳定社会秩序,必需要这样做,当然也付出了很大代价,反胡风就完全搞错了。这两个运动都有一个杀人的问题,确实有人不该杀,杀错了,也有不少人可杀也可不杀,在中央直接控制下,如战犯们一个也没有杀,在地方上就很难说了,在这方面要吸取教训。在处理人的问题上,不能急匆匆地赶运动,要慎重地一个一个处理。又如建国初的三反运动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采取大张旗鼓大造声势放手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的办法,实际处理的人很少,收效很大,其后二、三十年的社会风气始终是那么简朴,在中央只杀了刘青山、张子善两个高级干部,那样在中高级干部中几十年没有出现严重贪污腐败的问题。近十年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有一百余人,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也不少了,为什么官员们还是前赴后继地贪污腐化,因为缺少大张旗鼓社会群众运动的那股威势,这股威势便是广泛的群众性的对我们干部队伍的监督。杀刘青山、张子善时,是与整个三反运动结合在一起,杀人少而效果大,而且其成果持续时间长。当然在地方上执行时也有错杀的,那时上海的五反运动,就杀了一个商人王康年,因为他卖假药给志愿军,这下子民愤大了,不得不杀,后来张春桥对我说过,那时柯庆施讲王康年可以不杀,如果放一段时间再处理,冷静地想一下,他罪不至于死啊!总之前三十年社会风气正,黄、赌、毒的风气始终抬不起头,这不能不归功于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如果从各个单位开展三反运动看,有没有冤枉过一些同志和好人呢?那当然有,我在“三反”时,曾经在复旦大学担任过打虎队长,我查的那个嫌疑人,经查证后没有什么大问题,也就平反了。所以那时确实有过搞错了的,最后定案时还是实事求是地一个一个甄别平反了嘛。我记得那时复旦大学最大的贪污嫌疑犯是保健科长李伟民,因为他经手药品的进出,他上了登辉堂在打虎大会上挨斗。但事后查证,他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也就平反了,他一直活到九十几岁,有人推着他坐轮椅车出来,我们相见时,还双双问好,互祝健康呢。从复旦大学的情况讲,由于有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那场群众运动的声势,有群众性和广泛的舆论监督,它压住了贪腐的风气,那时我们开会,钢笔的墨水没有了,吸一点公家的蓝墨水也要先给主持会议的人打一声招呼呢!现在的风气则是对公家的东西不用白不用。在干部中也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说法,大家都以沾公家的便宜为荣,在一般群众心目中,是非荣辱的观念被颠倒了。所以那时的运动即便有错,但与那个运动整体的影响还是有区别的,不能因个别或者部分有错而否定整体。

反之有的运动从整体上讲失大于得,如大跃进,由于瞎指挥,高指标,说假话,大乱了农业生产的正常秩序,饿死了人,那就不能再搞了。毛口头上不承认大跃进的失败,但大跃进失败以后,实际上他是痛定思痛的。我在文革十年中,没有听到过他老人家重提大跃进的事。毛发动大跃进,想用群众运动的方法来指挥生产,想尽快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提赶超英美的口号,想摆脱苏联的经济模式,这些用心并不坏,但他太急功好利了,经过几年实践下来证明此路不通,他心头是认账的,这个失败换来的教训,同样是非常珍贵的。然而就大跃进本身的教训而言,也不能全由毛一个人来负责,放卫星,弄虚作假那种浮夸的做法,与一些地方干部有关,如河南的吴芝圃,四川的李井泉,安徽的曾希圣都有责任,高征收也是那里搞得凶,那几个地方饿死的人也最多。一九五八年时,毛派了田家英,戚本禹去四川蹲点,同样的方法,亩产只有三百斤,而李井泉报了二千多斤,为此毛还与李井泉在庐山会议上辩论过,事实上还是毛首先在郑州会议上提出纠正大跃进中过左的做法。所以在重新认识这些问题时,我们应该抱着客观而又公正的态度,不能主观主义地把问题推向极端,借以宣泄自己对毛个人的不满情绪。

前三十年时期,农村基层干部比较良好的风气不能不归功于六十年代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便是这一场社教运动也有一些过左的做法,刘少奇指导王光美搞的桃园经验现在看来还是偏左了一点,六五年我还去横沙岛的一个生产大队负责过一期四清运动,我没有整过一个干部,但是让贫下中农诉诉苦,吐一点怨气,对端正干部的作风,健全大队的管理制度还是有益的。所以虽然运动是有缺点和问题的,整了一些不该整的人,至于从运动的整体上讲,收益大于损失,经过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改善了干部和群众关系,多数人的心情是舒畅的,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有所提高,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文革十年中国的许多城市处于动荡不定的状态,工业生产受到影响,个别城市工业生产处于停滞状态,但农村的农业生产应该说是基本稳定的,其中就有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一份功劳吧!至于反右和文革运动的问题就更大一些了,不仅有整人的面太宽,时间持续太长的问题,其中既有决策层面上的问题,也有执行和操作层面上的问题,也有一些是属于群体性的非理性化的极端行为,从某些方面看也许是失大于得,即便如此但也不能因噎废食,而否定所有的政治运动。即便反右运动,也是邓小平同志亲自指挥的,到了下面是有不少打击面太宽,伤了不少好同志的现象,比如把一些对党组织善意的正确的批评意见也当作右派言论来批,给人带右派的帽子,长时期的歧视,这些都是错误的。但即便如此对所以会反右,在当时还有国际国内的各种复杂因素,我们还得要具体分析。搞错了当然应该平反,错一个平反一个。现在一风吹了,也应该嘛!再说政治运动中的各种错误也应该具体分析,各有各的账,不能让毛一个人背这个黑锅。因为决策和执行操作是两个不同的层面,如文革的失败,既有决策上的失误,如对国内形势的估计过于严重,对前十七年工作中的错误估计过于严重,对干部队伍的问题估计过于严重,当运动出现地方行政瘫痪,局面失控的情况时,匆忙决定各个省市全面夺权,于是各地都进入权力再分配,结果使整个局面处于进一步失控的状态;这里也有属于操作层面上的问题,在权力再分配时,人的私心大爆发,在新老干部队伍中都有思想不纯的问题,如闹派性、打派仗的问题泛滥成灾,所以后来才提出“斗私批修”的口号。实际上这是在操作层面上进一步加深了问题的严重性,这是与干部是否出于公心,及其素质的状况是起重要作用的。如有的是领导干部为转移视线,转移斗争方向,把矛头指向群众,想重演反右斗争的错误;有的是为了排斥异己,搞打击报复;有的是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对下面的同志只是压服而不是说服,因而错伤了许多革命群众和好同志,这事各有各的账,能把这一切也都怪在中央的决策上吗?文化大革命中所欠的账,在追究责任上,应宜粗不宜细;但从总结历史教训上讲,那应该是宜细不宜粗,那样才能帮助大家吸取教训。只有好好分析,才能大家受益,才能不重犯过去那种错误,干群之间才能一笑泯恩仇,才能促使大家在祖国大家庭中团结一致。我不喜欢武侠小说中那种成天叫嚷复仇的冤冤相报。否则的话,一些品质恶劣的人还会故伎重演,还会破坏大家今天团结和睦的氛围。当然,品质恶劣的人代代皆有,总会寻找故伎重演的机会,但有了认识,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比没有这个认识,没有思想准备要好得多。

总之,对建国初三十年的历史,应该客观地历史地去分析它,应该看到它的基本面是好的,是向上的。邓小平便曾说过建国后的三十年,“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是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我们的经济建设有过较快的发展速度。”还说建国后的三十年“成绩很大,但做的事情不能说都是成功的。”当然是有问题、有失误、有非常惨痛的教训,对于成功和失败我们都要客观公正地看。

回顾建党以来八十八年,以建国之前的二十八年讲,我们也经历过失败,之后才取得成功。建党初是第三国际领导我们党,斯大林在指挥我们党,开始时犯右倾错误,后来犯左倾的错误,那时掌握领导权的是留苏回来的同志,他们照抄照搬苏联的经验搞城市暴动,南昌起义以后想去广州立足,张太雷领导下搞广州暴动,都是为了有一个大的港口城市,可以接受苏联的援助,结果都失败了。后来在苏区是德国人李德在指挥军队,照搬正规化的战争条令,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了才不得不长征,遵义会议以后,才由土生土长的毛泽东同志来领导军队,指挥战争。延安整风反对教条主义、主观主义才从思想上解决了认识上的问题。那些犯过错误的同志,是思想路线错误,从作为革命者这一点上讲他们还是我们的好同志,是中华民族的有功之臣,我们不能忘记他们的功绩,虽然他们做过错事,但也为中国革命做出了牺牲;挫折、失败也是财富,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

建国以后整个党的历史也是如此,我们取得很大的成绩,但也经历过失败和挫折。它像一个孩子成长的过程一样,他总是在不断犯错误,纠正错误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甚至犯一些后人看来非常幼稚的错误,造成一些损失是很难避免的,而且许多犯过错误的同志出发点还是好的,但方法不对,对形势的认识出现错误,因此伤害了许多同志和知识分子,说到底,它毕竟是思想政治路线上的错误。一旦当大家认识到这些失败的教训和挫折时,它就是党的财富了;说清楚其中的道理,我们就不会再重犯那样的错误了。我们在取得成绩、取得成功的时候,也要警惕骄傲,因为骄者必败。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看到形势严峻的一面,有许多老问题依然存在,立意好的决策和制度建设,到了操作层面往往走样,那是因为部门与部门之间利益有差异,各地都有地方利益的问题,干部的素质和水平不一样。从我曾长期工作的高等教育部门看,比如高考加分的制度,立意并不坏,但在实践中加分的政策被异化了,如绍兴一中高考加分的73人中,有49名官员子女与企业老总名列其中,这往往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有的制度设计,如高考制度,经过许多年的实践,如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日渐显现,它使我们整个教育体系演化成应试教育,这个害处就很大了,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和培养。此外,如在经济上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本来是事物发展的自然现象,任何东西的变化,总有先后,但实施的结果,是财富最终相对集中到一部分高干子女身上,被人们作为拉开贫富差距的案例,这可不是一件好事,它会使党从根本上脱离群众。记得邓小平曾经对其弟邓垦说过,“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同时他还说到,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据有的报刊披露,截止2006年3月底,内地个人财富超过亿元的有3220人,而高干子女占了总人数的91%,即2932人(见今年七月六日的《西安晚报》、七月十七日的《作家文摘》),财富如此高度地向少数人特别是向高干子女身上集中,这实实在在是一个包袱,对人对己都是有害无益的,日后我们也许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在7月21日《作家文摘》的人物栏,我又看到一篇题为《中国红色第三代的非政治人生》的报道,这个报道是摘自《看天下》今年十七期,它介绍了共和国功勋的第三代经商的一群女孩子,她们有的在海外长大,现在一身珠光宝气,完全贵族化了,资本化了,看不到一点平民化的劳动本色,也缺少一点知识分子的气息,生活得那么张扬而招摇,究竟该怎样看待这种社会现象呢?我不知道这样的状况是否符合五十年代时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所寄予希望的第三代,我从这些第三代身上感到最缺乏的是那种他们祖辈当年的革命者的那种气概。他们的祖辈有的人在早年也曾有过非常优裕的生活条件,但是他们选择了一条艰难的革命道路。在他们第三代身上出现“非政治”的人生,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人生呢?当然,人生的道路,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对个人财富的积累我们应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而百姓们则抱着非常善良的愿望,希望从她们身上看到其先辈光荣的革命传统,故她们的人生道路就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问题了,当然高干的第三代,并非尽是如此,也有非同寻常的。我想对比一下,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新民晚报》登载的周恩来对自己四个侄儿、侄女,严格要求他们到部队去像普通老百姓一样服兵役,并且要到最艰苦的地方去接受锻炼,这是值得我们景仰的。

从我们今天所面临的社会问题看,只要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继续日益严重下去,因为富人的需求毕竟有限,大多数人有改善生活或消费的需求,却缺少相应的财力,那么我们就很难调动国内需求来拉动经济发展,它还会加剧官民之间、贫富之间的矛盾;群众中那种仇官、仇富的心理,正是这个矛盾在心理层面上的反映。如果贪腐之风得不到抑制,还会使我们县以下到乡镇和村的政权出现半瘫痪或瘫痪状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群体性事件的频率上升,正是这类矛盾的表现。目前对社会稳定威胁最大的还不是前三十年的失误所遗留下来的认识问题,因为那些已是过去的历史问题,是认识上的问题。威胁最大的是后三十年积累的种种政治弊端及其所败坏的社会风气,正是这些问题败坏着党的威信,在民众中积累着种种怨恨,也许正视后三十年所积累的问题现在更为迫切。

记得苏联建国六十周年时,也就是一九七七年,勃列日涅夫当家的时候,正是苏联国力最强大的时候,但也是各种社会矛盾逐渐积累和发展的时期,到了九十年代,出了如戈尔巴乔夫、叶利钦那样的败家子当家,从此苏联与苏共便垮了。今年是我们建国六十周年了,在大好形势下,我们还是要不忘记“生于忧患”这个古老的中国历史传统,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希望由先辈们用鲜血染红的旗帜能永不变色,希望先辈们革命建立起来的事业能代代相传。个人的得失和委屈,怎么说也是微不足道的。发几句牢骚,也不足为奇,但总得向前看吧,还是一句老话,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记得宋人张元干的《贺新郎·梦绕神州路》中有那么两句:“目尽青天怀今古,肯儿曹恩怨相尔汝。”意谓我们应该放眼天下,胸怀古往今来所以兴亡的国家大事,可不能为儿女之间那些私人的恩恩怨怨说个没完没了啊!所以民族和国家的前途才是最根本的。要懂得上个世纪初,我们的民族和国家所遭遇的是千古未遇的剧变,我们遭遇了那么多灾难,经历过那么多失败和曲折,能够最终走到今天这一步,确实来之不易。千万别自轻自贱和自暴自弃,要懂得它的珍贵,努力爱惜它,维护它,使它长盛不衰地屹立于世界之林;让我们的子子孙孙,在全世界人们面前永远感到做一个中国人是值得骄傲和受人尊敬的。至于个人的任何遭际,我永远无怨无悔,对祖国、对党、对人民我仍然充满着期待。

还有,那些关于易帜的主张是一个馊主意,要懂得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道理。个别人及海外某些作家那些别有用心地通过把毛妖魔化以达到倒旗的目的的著作说的都是混账话,揭疮疤当然可以,至于为什么要去揭疮疤,那就有一个态度问题,是为了治病救人,还是为了把人置之死地,这可有天壤之别,对那种要把中国共产党往死路上赶的事,我们还得保持警惕。与之相反我们反省自己过去和现在的失误,则是为了进一步高举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旗帜,凯歌前行。

海外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利用否定前三十年那股思潮作起始,然而他们否定前三十年也是为了从后三十年打开一些口子来进一步否定后三十年,否定毛最后是否定邓,并完全否定中国共产党前二十八年的革命历史,从而把二十世纪整个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说成是一场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发生的一场暴力运动的罪恶历史。以此为契机,他们希望中国共产党拱手让出手中的权力,自动垮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一起垮台,希望中国也来一场颜色革命,搞一次彻彻底底的改朝换代,这样中国可以如苏联一样四分五裂。他们也希望把藏独、东突请回来,把民运人士和法轮功都请回来,人为地培植一个适合他们需要的反对派,从而把整个中国大地弄一个天翻地覆,最后在中原出现地方割据,逼迫中央政权出现分裂,最终促使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起解体,使整个国家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整个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这样那些敌对势力既可以分而治之更可以趁乱有所图谋。我希望这一切,只能是海外敌对势力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

转载:《闲话六十年间二三事(中)》作者:朱永嘉

闲话六十年间二三事(中)

朱永嘉

金先生还讲到这些年来,有一些刊物实际上在有意无意地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前三十年,无非就是一个政治运动接着一个政治运动,整了一批人又一批人,好像没有做什么好事。对此,我也深有同感。他们讲的也是事实,建国前三十年,确实也是一个运动接着一个运动,还整了一批又一批人,至于没有做一件好事,那就不能如此说了。

运动本来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式,在自然界是如此,在社会生活中,它是社会存在的一种状态。这一切都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地存在着。它在自然界是如此,在人的生命过程中是如此,在社会生活中也是如此,即便在宇宙的黑洞中也有运动,运动是一切物质存在的本质和形式,生命就是运动,运动也是社会存在的本性,没有运动那就一片死寂了。当然,开展社会政治运动,要符合事物的客观规律,要掌握和引导好社会政治运动,一定要恰如其分,过头了,不仅害人、坑人,还会把人整死,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搞过头的地方,也确实坑了不少人,前三十年这方面的教训确实不少。

关于怎样看待政治运动的问题,在这里先放一放,我想先讨论一下人治和法治的问题,然后再回过头来议论它。现在人们都强调法治,强调制度建设,批判过去所谓的人治。过去的人治也是一定历史时期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是特定人际关系的产物,是长期战争的经历中形成的,是对领袖的一种信赖,这种信赖是建立在过去领袖不断引导群众取得胜利和成绩,以及领袖个人良好品质的基础上,同时他作为领袖也能平衡方方面面的人际关系。所以在那个时期,人们往往以追随某个人来划线,一旦领袖去世,原来人际关系的平衡被打破了,要经过动荡,倾轧,在斗争中形成新的平衡关系,才能有新的领军人物来取代原来的人际关系,由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领袖,到以邓小平为领袖的转变过程,那就是人治条件下,社会运动的一个历史过程,在新的条件下,方方面面的人际关系出现一个新的平衡,这个平衡与新的领袖与方方面面的人际关系之历史姻缘有着密切的关系,也在领袖如何在利益问题上平衡方方面面关系,并能在政治和经济各个方面开创新的局面,他自然就能成为当时人们公认的领袖,或者领军人物。这是自然形成的一个历史过程,也是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延续。

然而这样的相互关系不可能是恒定的,一个是客观形势在变化,人总会有认识落后于形势的时候,不可能永远地洞察一切,所以在形势变化时,领导集体的内部总会在认识上发生这样那样的分歧,难免会有各种失误,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但是人有理性认识的一面,还有情绪化的一面,当这种分歧引起领导人之间情绪化的对立时,难免有种种过当的冲突,一旦出现这种现象,往往会处置过当,采取一派压倒另一派的方法,往往会通过政治运动的方式,处置自己的对立面,弄不好会打击一大片,伤筋动骨,这种教训我是亲眼目睹并亲身经历的过来人,为了吸取历史教训,才强调制度建设,企图以法治来纠正人治的偏颇,记得邓小平曾经说过不好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坏,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受到限制。

其实法治与人治是很难完全割裂开来的。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法治属于制度层面如何规范人的行为,人治是操作层面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两者互为依存。所谓法律条文、体制都是人们相互活动过程中由惯例逐渐沉淀形成为条令和文字的,它的执行要靠人去做的啊!没有人去贯彻执行,不管是多么严密而科学的制度或者法律条文,都只能是纸面上的东西,所以人还得自觉地接受道德的自我约束,并遵守社会纪律。此外还得有人来管束那些不守法律、不守社会制度和纪律的人,这种管束还包括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上总有一些人忘掉了道德的约束,这种人也得有众人来管。公检法那些机构说起来是管制度,管法律,其实还是管人,管那些不守纪律制度的人,管那些犯法的人,用刑法来管束和惩罚他们。然而那些管人的人,也得要有人来管,党要管干部,干部便是管人的人。如果管不好那些管人的干部,特别如公检法那些具体执行法律制度的人,那么所有的条文都只能是纸面上的空文。如果公检法的执法人员都在贪污腐败,又怎么能制止住社会上的贪污腐败行为呢?所以一切有权力的人,自身都要受到约束,连美国的总统都讲自己是关在笼子里的人,那是为了约束他滥用权力,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这方面我们远远不如人家。当今中国所讲的法制建设,其实也还是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法治和人治这两种治国治社会的办法都同时存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政治上有执掌行政和司法权的人并不在意行政也必须依法去行,我们不是经常可以看到某个小单位或部门的头儿脑儿就任凭他一句雷语顶几十句地去滥用手中的权力,往往由此而造成群体性的不满情绪泛滥。法治同人治,宪大抑或权大,是一对矛盾,而制订了法律,但执法者的不全遵法行事,可松可紧,时严时懈之类,甚至任意解释,不顺即止之类,纯系非法行为,这是有罪的。这些东西就无涉“人治”问题。至于那些可自定年薪六千六百万的央企老总们的事,于法是完全遵守的,法之外是该辅之以德,以德立己立人,此外还是必须辅之以自律的个人政治觉悟,申请入党,做国家的公务员,究竟是为了奉献还是谋取个人的私利,这样一个起码的为人道理,许多党员和干部都还没有处理好,何谈其他。这一切,该如何摸一块块大石头或一堆堆小石头去过河,谁也说不清楚。如此,所谓与极权孪生的制度性的根本腐败,而无相对应的抵制机制,只是一个个个案地查此查彼,杀一百只鸡又吓得了一万只连看都不看一眼的那偌众一群猴子吗?若针对性不强,空有力度的一段段逐段加强,君不见前腐后继的大势,愈演愈烈,这还值得人们奇怪吗?

战国时期的韩非子就主张法、术、势三者缺一不可。法是什么?法是指法律条文、制度规章,现在我们的法制还很不完善,已有的法律条文也得不到认真的贯彻执行,权力还不受法的管束。

术是如何管好人,管人要有一套方法和谋略,管不好人,领导不能服众,那怎么管得好一个单位或者部门呢?做领导就要会识别人,会用人,可不是谁给我钱,就给谁封官,这样是不可能在群众中有威信的。管好人,处理好方方面面的人际关系,那可需要有一套方法。有的人简单化地把它称之为权谋而鄙弃它,这样的认识显然是不够正确的。毛那时要管好那么庞大的国家,而且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烂摊子,手下的功臣宿将们又都是一时的枭雄和豪杰,没有一套好的领导方法能行吗?要领导好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不懂一点领导方法,也就是“术”是不行的。

再说势,势就是形势,过去领导做报告,讲到底还是分析形势,提出任务这两条吧,势就是观察事物客观存在的状态和趋势。水要从高处向低处流淌,那就是势,水的落差大小便是势能的大小,做事都要顺势而为,才能事半功倍,这是最浅显的道理。筑坝拦水造成水很大的落差,利用水的势能使它能推动水轮机转动而发电,这就是利用势。当然利用不好,或者过了也有副作用,用水发电,处理不好便会破坏生态环境,结果可能失大于得,在金沙江上游搞梯级电站便是一个大问题,所以在如何造势的问题上大有讲究。筑坝拦水发电,是利用了“势”;但“势”之所以能被利用,肯定还有一个一时没弄清楚的反利用存在着,它是“反势”,它也可以说是恶之果,其能量基本上同利用所得的利相当,有时候更可能稍大一点。在社会生活中也有势,那就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愿望和他们集体的行动;通过舆论可以造势,付之实践,达到一定的所预期之效果的过程,这就是运动。势的问题,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都能随处可见,比如现在很多人都在买卖股票,股市上的交易也要看势,看市场的趋势,如果是向上的,你顺势而去,便赚了,如果走势是向下的那你赶紧得止损出局,以避灭顶之灾。这种势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就在于你能不能正确地判断它的走势,能顺势而为的便能成为英雄,时势造英雄嘛!那么什么是决定趋势的方向呢?在股票市场叫作人气,人气聚时,它涨得疯狂,人气散时它跌得也疯狂。什么是人气呢?那就是股民们的集体行动,又是什么决定股民们的集体行动,那就是他们对未来利益的预期,这个预期可以建立在实实在在的社会生产发展和人民需求增长的基础上,也可以通过舆论制造泡沫,也可能是少数庄家人为的操纵行为,这就形成了泡沫,泡沫吹大了就要破灭,其后有多少人会陷入灭顶之灾。在社会政治运动中,也有用势的问题,在用势这方面结果的好坏,往往与领导者的判断是否正确,是否出于公心,是否有巧妙的艺术有关,处理不好,还会造成社会的动荡,所以用势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是社会政治运动中一种特有的现象,如何去应用它,而且也只有在实践中去努力去学,才可能学会它,正如在游泳中学会游泳那样。

社会政治运动无非是通过运动的形式以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说到底,它是各个利益集团,为了各自的利益,在政治上的互相较量,这种较量可以是思想理论上的各自表达,也可以通过社会活动,即各自的政治派别组织,通过一定的集会,社会示威来表达和实现自己的主张,它们玩的便是民意的趋势,谁玩得好,玩得巧,便占优势,从而达到一派组织民众压倒另一派,看谁的主张更能为民众所接受。这样的政治运动,在西方社会中,我们可以经常看到,他们的竞选活动,实际上也是一种政治运动。当然在政治主张激烈的冲突无法求得平衡时,也可以表现为军事的形式,那就是国内战争。军事活动也是社会政治运动最极端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战争中的运动战、游击战、阵地战都是军事运动的一种形式,《孙子》兵法中的第五篇,讲的便是势,孙子说:“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鸷鸟之疾,至于毁折者,节也。故善战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如扩弩,节如发机。”还说战争双方的“勇怯,势也;”,“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任势者,其战人也,如转木石。木石之性,安则静,危则动,方则止,圆则行。故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所以一个优秀的指战员,要看得清楚势,要会用势,还会造势为自己用,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

所谓政治运动,也就是一些政治家们在政治斗争中善于用势和造势,以非常巧妙的技巧,使自己以压倒优势战胜自己意想中的政敌,这样做,有时可以用力少而收益大,如果判断失误,方法不当,也可能伤筋动骨,既伤了朋友和同志,也伤害了自己。现在人们常言不再搞“运动”了,那是因为历次政治运动中,失误太多,代价太大。其实搞不搞运动,也是相对的,目前频发的群体性事件,实际上也是一种自发的社会政治运动;另一方面,党领导的突击性的社会政治运动从来没有停止过,严打还不是运动嘛,弄不好它同样会错伤甚至错杀人的。

法、术、势三者是紧密相联系的,法属于制度层面,术与势属于操作层面,这三者缺一不可。前三十年,制度层面缺少系统的关注,过多地偏重于术和势;后三十年加强法制的建设,这当然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还是需要足够的领导艺术来保障它的实施,故仍得关注术和势的历史经验和教训。